研究生培养
硕士导师简介
卢英强,男,中共党员,教授,1958年10月9日出生。1983年毕业于白求恩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获学士学位。1986年毕业于白求恩医科大学病理专业获硕士学位。1995年在日本秋田大学医学部获法医学博士学位,当年回国后,一直在法医学教研室工作,1999年开始招收硕士生,主要从事冠心病急死、损伤时间等方面的研究。
研究生培养
学系卢英强教授为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是法医病理学和法医血清学。多年来一直从事冠心病急死的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法医实际检案工作,共发表4篇有关文章。同时,从事损伤时间的研究对人体损伤组织的细胞因子进行检测,以肿瘤坏死因子、白细胞介素及纤维连接蛋白等的检测作为首选细胞因子,对已知损伤时间的人体标本(主要为皮肤),有关细胞因子的变化进行观察绘出相应的曲线,从中找出其变化规律;对各种细胞因子在不同组织中的分布情况列出表格及照片,并总结出判定方法。另外,进行法医血清学碳酸酐酶( CA )的研究,碳酸酐酶很少有人研究,特别是法医界几乎没人研究,我们成功地制备了高特异性抗体,然后用 IEF westen Blot 方法对 1021 例人群进行了基因频率调查。以后,我们还将在相关方面进行系统的探索。
法医学硕士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法医学
学时:100 学时 学分:5
开课学期:第二学期 开课学院:白求恩医学院
任课教师:卢英强 教师职称:教授
教师梯队: 5 人
学时:100 学时 学分:5
开课学期:第二学期 开课学院:白求恩医学院
任课教师:卢英强 教师职称:教授
教师梯队: 5 人
1 .课程目的、任务及对象
法医学是应用医学与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随着医学和生物学的发展,法医学中的物证检验、法医病理学、法医毒理学、法医临床学也得到了迅猛发展。本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在系统学习法医学理论、掌握法医学先进技术的同时,注重实际检案能力的培养。
2 .授课的具体内容
第一章 绪论
【目的与要求】
1.掌握法医学的定义。
2.熟悉法医学的任务。
3.了解法医学与医学的关系、现场勘验、尸体剖验、物证检验、活体检验和书证审查的内容,法医学的分科及法医学鉴定书的书写及法医学史。
【教学内容】
1.法医学的概念。
2.法医学的任务与学习目的。
3.法医学检验的内容。
4.法医学鉴定。 .
5.法医学史。
第二章死亡与尸体现象
【目的与要求】
1.掌握脑死亡的概念及诊断标准,法医学的死亡分类、早期尸体现象、晚期尸体现象。
2.熟悉死亡的概念、死亡的过程及超生反应、死后经过时间的推测。
3.了解假死、昆虫、动物对尸体的毁坏、尸体化学及死后人为现象。
【教学内容】
1.死亡。
2.尸体现象。
【重点与难点】
早期尸体现象、晚期尸体现象。
第三章机械性损伤
【目的与要求】
1.掌握机械性损伤的概念及基本形态,锐器伤与钝器伤的鉴别,特殊类型的损伤,机械性损伤的法医学鉴定。。
2.熟悉鉴定机械性损伤的任务、机械性损伤的分类和形成、徒手伤、手持钝器损伤、切创、砍刨、刺创、枪弹创、坠落伤、交通损伤、剪创的特征及生前与死后伤的鉴别及损伤时间的测定;熟悉致命伤与非致命伤鉴别及死因。
3.了解挤压伤、枪弹创、爆炸伤、损伤的检验和记录、致伤物的推断及自杀、他杀与灾害的鉴定。
【教学内容】
1.概述。
2.钝器摄伤。
3.锐器损伤。
4.火器损伤。
【重点与难点】
生前与死后伤的鉴别
第四章机械性窒息
【目的与要求】
1.掌握窒息的概念及窒息的分类、尸体征象、缢死和勒死的鉴别及生前溺死与死后抛尸入水的鉴别。
2.熟悉窒息、溺死的死亡原因及过程及溺死的法医学鉴定。
3.了解窒息的过程及表现、压迫胸腹部窒息的概念、死亡原因及过程和尸体现象,了解堵塞口鼻和呼吸通道所致的窒息,了解尸体溺水时间的推测及性窒息的有关内容。
【教学内容】
1.概述。
2.压迫颈部所致的窒息死。
3.压迫胸腹部所致的窒息。
4.堵塞呼吸孔道所致的窒息。
5.溺死。
6.性窒息。
【重点与难点】
溺死尸体征象
第五章高温、低温及电流所致损伤与死亡
【目的与要求】
1.掌握烧死的征象,烧死的法医学鉴定
2.熟悉冻死的法医学鉴定、电击伤。
3.了解烧死机制、影响冻死的因素、冻死机制及雷击伤。
【教学内容】
1.烧伤(死)。
2.冻伤(死)。
3.电流损伤。
【重点与难点】
烧死的法医学鉴定
第六章猝死
【目的与要求】
1.掌握猝死的定义、猝死的法医学鉴定步骤及心血管系统疾病。青壮年猝死综合征、婴儿猝死综合征的概念。
2.熟悉猝死的原因、猝死的法医学鉴定目的、熟悉呼吸系统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3.了解消化系统疾病、生殖系统疾病及胸腺淋巴体质的有关内容。
【教学内容】
1.猝死概述。
2.引起猝死常见疾病。
3.功能性紊乱所致猝死。
【重点与难点】
猝死的法医学鉴定步骤及心血管系统疾病
第七章强奸 杀婴
【目的与要求】
1.掌握强奸的概念,处女的判断,强奸的鉴定及活产与死产的鉴别。
2.熟悉性成熟的判断、新生儿生活能力及胎龄的确定及新生儿的死亡原因。
3.了解新生儿生活能力及其生活时间的确定。
【教学内容】
1.强奸。
2.处女的判断。
4.杀婴。
【重点与难点】
处女的判断,强奸的鉴定及活产与死产的鉴别
第八章活体法医学鉴定
【目的与要求】
1.掌握伤残程度的鉴定。
2.熟悉诈病特点、造作病特点。
3.了解精神病学鉴定意义、导致违法行为精神疾病或精神症状、精神病杀人法医学鉴定、诈病的表现、诈病的鉴定、造作病的原因、造作病的鉴定、非致命性损伤及虐待的内容。
【教学内容】
1.精神病。
2.诈病。
3.造作病(伤)。
4.非致命性损伤。
5.虐待。
【重点与难点】
诈病特点、造作病特点
第九章中毒
【目的与要求】
1.掌握毒物和中毒的概念、检材采取、砷化物中毒、氰化物中毒、农药中毒、杀鼠药中毒及一氧化碳中毒。
2.熟悉毒物的分类、中毒发生的条件、毒物的转运、转化及其法医学意义、临床症状分析、尸体检查、催眠镇静药中毒及乙醇中毒。
3.了解中毒案情调查、现场分析、毒物分析绪果的评价、中毒尸体挖掘取材的价值、强酸、强碱中毒、阿片中毒、大麻中毒、二乙麦角酰胺中毒、苯丙胺中毒、乌头碱中毒、钩吻中毒、斑蟊中毒及霉变食物中毒。
【教学内容】
1.毒物和中毒。
2.中毒的法医学鉴定·。
3.常见中毒。
【重点与难点】
毒物和中毒的概念
第十章亲子鉴定
【目的与要求】
1.掌握亲子鉴定的依据和原理及亲子鉴定结果的评估。
2.了解红细胞型,酶型及血清蛋白型,白细胞型。
3.了解有关DNA多态性及PCR技术在个人识别及亲子鉴定方面的新进展。
【教学内容】
亲子鉴定的各种方法及内容。
第十一章生物性检材的个人识别
【目的与要求】
1.掌握血痕的预试验,确证试验、种属判定及血型测定。掌握新鲜精液检验、精斑检验及唾液斑检验。掌握毛发的检验,男性骨盆与女性骨盆的鉴别,男性颅骨与女性颅骨的鉴别。
2.熟悉物证的种类、物证的意义、血痕肉眼检验、血痕的其他检验、根据遗传特征进行亲权鉴定、毛发与纤维的区别、人毛与兽毛的区别、人毛部位的确定、毛发的脱落与损伤及毛发的个人识别。
3.了解物证的提取、包装和送检基本原则、物证检验原则。了解根据妊娠期限、性交能力及生育能力进行亲权鉴定。了解骨的确定、人骨与动物骨的区别、人骨的性别鉴定、死后经过时间的推算及骨骼损伤检查。
【教学内容】
1.概述。
2.血液检验。
3.精斑检验。
4.唾液斑检验。
5.毛发检验。
6.骨骼检查。
【重点与难点】
血痕检验
第十二章医疗纠纷
【目的与要求】
1.掌握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的法医学概念,掌握医疗事故的预防。
2.了解医疗纠纷的概念及鉴定医疗纠纷的意义、医疗纠纷的鉴定方法和鉴定结论。
【教学内容】
1.概述。
2.医疗纠纷的分类。
3.医疗纠纷的法医学鉴定。
4.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
【重点与难点】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鉴定方法和鉴定结论
1.实践性环节
法医学是应用科学,所以在讲授理论课的同时,进行实验及实习。
2 .本课学习的基本要求
通过本科学习,使专业学生精通法医学全面知识,并成为法医某一专业的骨干力量。
3 .预备知识
法学、组织胚胎学、病理解剖学、医用免疫学、分子生物学、实验动物学及临床学科等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
4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全国高等医学院校法医学专业教材:法医学概论,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临床法医学等
5 .教学方式与考试方式
课程结束进行综合考试,以实践考试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