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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10-2012年度科技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08-13 点击数:

各位老师:

近日,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10-2012年度科技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做好申报工作。

一、资助领域

(一)中医基础研究

研究内容

主要方向:中医理论发生演变规律研究、五脏基础理论研究、中医体质与证候研究、针灸经络理论研究、病因病机研究、治则治法研究、中医药文献医史挖掘研究。

(二)中医临床研究

研究内容:

(1)中医临床研究。

主要研究方向:内科、外科、儿科、妇科常见病和其他具有特色优势的病种以及对临床具有显著疗效的针灸、推拿等诊疗规范、治疗规律和方法研究。

(2)适宜技术研究。

主要研究方向:选择针对社区、农村的常见病、多发病,研究、提供“简、便、验、廉、安全可靠并适合区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推广应用”的成熟、规范的中医药诊疗技术。

(3)中医药“治未病”综合方案及评价研究。

主要研究方向:围绕中医“治未病”研究方向、以中医“治未病”在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亚健康综合干预中的应用及中医“治未病”在农村、社区基层卫生服务中的应用等开展具有可操作性和推广性的研究,为中医药在疾病预防和养生保健中发挥优势特色创造良好的条件,实现疾病防治重心前移,促进健康和防治疾病的结合。

(4)中医护理研究。

主要研究方向:实用性强、易于推广的中医护理新技术、新方法。

(三)中药研究

主要方向

(1)对疗效确切的中药、经典名方和长白山道地中药材的药效物质基础、药品质量及其作用机理进行研究。

(2)中药炮制和生产过程中关键性新技术、新方法、新辅料、新制剂及工业化生产标准及产品质量控制标准的研究。

(3)医院院内中药制剂的规范化和前期基础研究。重点资助临床疗效确切,中医药特点明显,组方合理,剂型确定,并具有较好前期临床基础的院内中药制剂规范化研究。通过对制备工艺、质量控制方法、稳定性、药效学和安全性评价的规范化研究,进一步提高医院院内中药制剂的安全性、有效性、稳定性,促进医院院内中药制剂规范化,并为中药新药开发研究提供理论依据与实验基础。

二、申报资格

(一)申请人

1.必须符合《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中项目申请人的基本条件;依托省中医药管理局58个研究室、85个二级实验室、24个国家三级实验室、2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科室开展科研工作,以上研究单位,作为前三名申请人限报一项。

2.一般课题的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中医药研究工作的、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58周岁。

3.目前正在承担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各类课题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第一申请人申报课题。

4.省中医药管理局设立省中医药重点研究室、省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整理研究工作室和地市级中医药临床研究室科研专项,有针对性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因此,以上研究室、工作室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所申报课题的课题不予以受理。

(二)鼓励申报的课题

在遵循指导思想和把握重点原则的前提下,下列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1.已按规定完成研究目标、具有良好前景的以往课题的深化研究。

2.多学科参与和科研单位与企业联合,优势互补的课题。

3.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继承人申报的、与继承工作相关的课题。

二、注意事项

1.受理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25日;

2.申报材料包括《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项目申请书》全文一式3份(A4纸打印、上、下册分别装订,附电子版)及《2010年度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汇总表》的电子版交至院科研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余 丹 王宏亮 电话:85167489

院内联系人:孔德霞 王佳玲 电话:85619183

附件:附件压缩包 点击下载

1、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10-2012年度科技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2、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2010-2012年度科技项目课题申报指南

3、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项目申请书

4、申报资格范围

白求恩医学院科研办公室

201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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