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卫生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10年度卫生厅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其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课题申报重点围绕省卫生厅重点实验室、重点专科(含重点扶持专科,下同)建设研究方向。着重解决威胁我省居民健康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公益技术,坚持以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应用基础研究、加强开发研究的原则,鼓励自主创新。
(二)卫生软科学研究课题要围绕卫生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重点包括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研究,卫生行政管理、卫生经济、卫生法学研究等。
(三)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卫生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研究。
(四)自筹资金项目课题研究方向同(一)、(二)、(三)。
1、课题申报人员应系省卫生厅重点实验室、重点专科内的人员,且每个重点实验室单元、重点专科限报2项(既是重点专科又是重点实验室的不能重复申报)。
2、软课题、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卫生适宜技术、自筹经费申报项目,范围面向全省。申报人员可以是非厅重点实验室、重点专科内人员,但必须同时符合本条件3和4的要求。
3、课题第一申请人应未满57周岁(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且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该项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骨干。
4、每人限报一个课题。已承担省卫生厅科研课题尚未结题者,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1、申请者所在单位应是具有医疗卫生科研条件和能力、财务独立核算的实体机构,有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的资格。
2、以合作形式联合申请的课题,需明确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
(一)请认真填写《吉林省卫生厅科研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申请书一式4份,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左侧装订,请勿用塑料及彩色封皮。重点实验室、重点专科(重点扶持专科)科研管理办公室统一填写《2010年度省卫生厅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二)所有申报的课题(适宜技术课题除外)均需要经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查新检索,并出具查新报告。
(三)课题研究内容应符合医学伦理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涉及使用实验室动物的课题,除在申请书上注明实验动物来源等情况外,必须出具医学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设施合格证书。
(四)申报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适宜技术推广研究的,应符合《吉林省农村卫生适宜技术推广计划》(吉卫发[2007]162号)要求。
(五)请申报的教师于2010年8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院科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kongdx@jlu.edu.cn。
校内联系人:崔春爱 余 丹 电话:85619276 85167489
院内联系人:孔德霞 王佳玲 电话:85619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