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科技厅《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13年度项目指南已经发布,现将科技引导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吉林省实施创新驱动促进产业升级、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领域选择与对策措施研究。
(2)吉林省科技资源市场配置模式、运行机制及对策研究。
(3)吉林省科技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的现状评价及发展对策研究。
(4)吉林省推动文化科技创新、促进文化产业结构升级与创新发展路径研究。
(8)吉林省科技资源运行效率分析及有效整合路径研究。
(9)吉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研究。
(10)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吉林省战略新兴产业核心竞争力的研究。
(13)吉林省高等院校与企业创新人才双向流动长效机制研究。
(2)吉林省工业化发展趋势预测与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
(3)吉林省支柱产业赶超战略与发展路径研究(可任选一产业)。
(4)吉林省汽车行业应对产业衰退周期的战略转型对策研究。
(6)吉林省现代服务业培育和发展研究(可任选一领域)。
(8)吉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国际比较、分析和对策研究。
(2)吉林省农业竞争力提升路径及对策研究(以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分类自拟题目)。
(2)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和发展研究。
7、吉林省第六次人口普查信息资源开发(与省统计局合作)
(1)申报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教师,只设1 名负责人,2 名主要参加人员,其他为参加人员。
(2)吉林省软科学计划项目执行周期为1年至1年半,从项目申报次年的1 月1 日起计算。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 整年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3)作为项目负责人只允许申报1 项,且同期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 项。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阶段无正当原因离岗不得超过半年。若有特殊原因确需出国或离岗超过半年以上的,应事先提出申请,报项目管理处室及发展计划处批准备案。
(4)有应结题未结题、被强制中止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或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
(5)项目申请负责人原则上必须本人参加评审答辩,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评审答辩的,不予立项。
(1)申报者应按照指南题目进行申报,也可围绕科技发展、社会管理创新、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科技等相关领域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2)申报者要有所报题目相关领域研究基础(包括已发表论文及已承担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后排序统一申报。
(3)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省内企业联合申报,需附正式完整的合作协议(包括合作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职责、经费投入等)。
(4)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列入“双百”工程(“培养和引进百名中青年科技创新带头人”、“培育百户科技型创新企业”)培育对象申报的项目。
(5)同一单位不能将研究开发内容相同或相近(含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同时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
(6)研究成果产权归属不明确的,涉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不得申报。
(7)信息系统自动不受理:超项、超龄、超资金限额、同一项目重复申报、申报人资格不符等项目;信息系统自动标记:信用记录不良、项目申报内容雷同等事项。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书不一致、申报材料无公章、超过申报截止日期、正式推荐公函之外的项目不予受理。
(8)网上申报书提交成功和平台中心同意受理纸质申报书的项目,视为申报成功。凡不符合指南要求的申报,视为无效申报;故意违规申报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9)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所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中外合作协议书、技术标准、产品检测(验)报告、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咨询报告、产品用户定性、定量使用意见(报告)等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2年之内有效计。
1、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件申报并行方式。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jl.gov.cn),进入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进行填报并上传;或直接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网站(http://www.jlkjxm.com)进行填报并上传。信息系统确认网上提交成功后,打印纸质申报书。
2、吉林省科技厅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由于需要单位统一审核和在线打印申报信息,请各单位截至10月11日下班前完成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下载打印工作,并报学院科研办公室,要求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各一式两份。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5168697 E-mail:wanghaoyou@jlu.edu.cn
2、吉林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计划咨询 欧海杰 联系电话:88975471(法规处)
3、吉林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咨询电话:0431-88975536(发展计划处)
15104481035、15104481036、15104481037、1510448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