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鼓励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精神及工作安排,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5年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人选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请人应为我校专任教师,原则上应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可适当放宽到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拔限额
㈠学校每年选拔《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人选100人,根据各学部青年教师人数,确定各学部推荐限额如下:
1.人文学部:16
2.社会科学学部:7
3.理学部:16
4.工学部:14
5.地学部:14
6.信息学部:8
7.白求恩医学部:20
8.农学部:5
㈡各学部应在学校分配的限额中,单独列出1至2个名额用于支持交叉学科青年教师。
三、资助金额
《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人选,入选教师为人文学部、社会科学学部的,学校每人每年支持经费3万元;入选教师为其他学部的,学校每人每年支持经费6万元。支持经费主要用于科学研究、论文出版、项目申报、专利申请、国内或国际学术交流等。
四、选拔程序
㈠个人申报
由青年教师本人填写并向所在中层单位提交《< 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人选申报表》,进行个人申报。各中层单位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包括业绩成果原件)进行审查。
㈡单位评议推荐
各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填报《< 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中层单位推荐人选一览表》,有序推荐人选。
㈢学校资格审查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各中层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
㈣学部拟定人选
各学部学术委员会对各中层单位的推荐人选进行评议,产生拟定人选。
㈤公示拟定人选
对各学部评议通过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㈥学校确定人选
经学校审议,正式确定人选。
五、时间安排
㈠4月27日——5月8日,个人申报。
㈡5月9日——5月17日,单位评议推荐。
㈢5月18日——5月24日,学校资格审查。
㈣5月25日——6月7日,学部拟定人选。
㈤6月8日以后,学校网上公示拟定人选、确定最终人选。
六、其他
㈠2015年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精英培养阶段人选选拔工作学校将另行通知。
㈡本次申报业绩成果的起止年限为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㈢各中层单位请于2015年5月18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报送材料包括:
⒈2015年《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中层单位推荐人选一览表
此表需经中层单位排名后有序上报,需报送原件及电子版。原件要求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亲笔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要求文件以中层单位全称命名,并不得改变此表的文件类型及单元格格式。
⒉《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人选申报表
需报送原件、电子版及复印件。原件要求需签字、盖章的部分应齐全;电子版要求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姓名”;复印件要求将此表1、2页合并,3、4页合并,依次类推,全套表格用A3纸复印25份。
联 系 人:方元元
联系电话:85619463
电子邮箱:bmc@jlu.edu.cn
附件:1、《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2、《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中层单位推荐人选一览表
3、《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人选申报表(人文社科类)
4、《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人选申报表(自然科学类)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