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精神,我院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录取原则,选拔优秀博士申请人攻读基础医学博士学位,特制订本方案。
3、往届考生: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复试原则: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试行)》规定执行。
采用面试方式。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由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教师作为面试小组秘书。复试过程由面试小组秘书负责进行全程记录及录音。
综合面试总分共60分,分为学术背景知识考察、科研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含口语表达)。
① 学术背景知识考察:20分。考察本科学习情况、硕士论文研究工作、成果、收获及对所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
② 科研能力测试:20分。考察运用本学科基本原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医学科学研究方法的掌握程度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设想、预期成果、创新思想等。
③ 综合素质测试(含口语表达):20分。主要考察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德,心理状态;专业领域以外的知识量、视野、表达能力;考查团队意识、组织及协作能力、奉献精神等。
申请人以学术报告形式汇报15分钟,面试小组成员当场就博士课题汇报内容提出的问题,申请人当场即席回答,问题不少于3个,15分钟。
由面试小组成员独立打分,打分加和除以成员人数得出的平均数即为综合面试成绩,总分大于等于36分为合格。
面试小组由5名以上教授组成,组长由面试小组成员选举产生。要求每个面试小组要有秘书1名,秘书要由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担任,秘书对面试的全部过程进行语音或文字记录,留档备查。面试过程中,面试小组成员全部在场时方可进行面试,成绩有效,有一人不在场或临时离开面试现场均不能进行面试工作。复试表中录取类别由学院工作小组统一填写。
全部通过学部、培养单位考试的考生,按复试总成绩排序,复试总成绩由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相加构成。根据学科名额由高向低依次录取,若复试总成绩相同,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