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每年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前进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工作。现将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拟在2017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均须参加招生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招收博士研究生。审查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不涉及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问题,对于当年未通过招生资格审查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下年度可继续参加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满足招生条件即可招生。
符合以下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可免于对科研成果和科研经费的审查(以下简称“免审导师”),只需对年龄进行审查。
A、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
F、近三年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及以上奖项第一获奖人;
G、近三年可支配科研经费,自然科学学科累计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累计达到或超过200万元的项目负责人;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不受年龄限制;1993年之前(含1993年)由国家评审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年龄限定在1950年1月1日后出生,1993年之后由学校自评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年龄限定在1955年1月1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工作,使用《研究生导师管理系统》填报相关材料。参加招生资格审查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使用本人账号、密码(忘记账号、密码者,请与研究生办公室联系查询)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gim.jlu.edu.cn),在页面左侧《研究生导师管理系统》处点击进入,选择“博导招生资格审核”选项,进入填报页面。
全体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包括“免审导师”)均须通过该系统申报并完整准确地填报个人信息。所填报的科研成果及科研项目时间范围为2013年7月至2016年8月。填报完成后,请点击“申请提交”按钮进行提交。并打印《吉林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表(草稿)》一式二份,于9月1日上午9:00前提交到研究生办公室。
3.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2016年9月6日至9月12日)
4.申报人材料网上公示(2016年9月13日至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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