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办法》(校研院字〔2008〕10号)、《吉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校研院字〔2005〕9号)、《吉林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校研院字〔2005〕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2017学年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及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二)2015年、2016年入学的非在职研究生评奖评优
1、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计算,下同),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
2、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6%;
3、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
(二)评选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生效后在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奖励项目审核。
2、提交材料:《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一)一式一份
3、截止时间:9月4日上午11点前,交给各班班长,班长收齐后于9月5日前提交到研办。注:研办不接受个人提交该表格。
2、申报材料:纸质版《评奖评优成果汇总表》(附件二)一式一份,需要学生本人签字,并由导师审核材料后签字,保证所填内容真实有效。表中填写的所有成果均需提供纸质版复印件一份。纸质版《研究生评奖评优申报审批表》(附件三)一式一份,需要导师及学系主任签字。电子版《评奖评优成果汇总表》、《研究生评奖评优申报审批表》发到jcyb701@jlu.edu.cn。
3、材料提交地点:体育馆五楼研究生办公室。(请务必在发送完电子版材料后再提交纸质版材料)
注:1、表格中填写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2、在9月10日前仍有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
学院将于9月4日-14日进行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并在加拿大2.8预测在线预测100%正确网站评选结果公示。
9月18日,评选结果公示完毕后,提交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管理处。
附件六:《吉林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