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和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管理,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新生质量。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成员:李玉林 屈英和 孙连坤 费淑波 陈野 马玲 黄梅
1、复试原则: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规定执行。复试工作在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统一领指导下开展工作,复试前加强对参加复试人员的培训,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复试质量,对复试结果负责。
2、资格审查:按学校研究生院的要求,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考生(含校内、外调剂考生)需带齐以下材料(纸张使用16k纸):
⑴准考证。(丢失者持本人身份证到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补办)
⑵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及复印件一份(过期或临时证件无效)
⑶往届考生毕业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考生携带本人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
⑷本科阶段委培定向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⑸本科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⑹考生在吉林大学网上下载《吉林大学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在职考生需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⑺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需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及考生单位证明
3、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根据吉林大学录取分数线,拟定复试名单,经报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各复试小组实施考生复试工作。
4、复试方式:⑴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2小时,满分100分,考试形式为笔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每位考生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测试形式为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其中听力20分,表达能力3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填写,计算公式为:(初试成绩/500×70%+复试成绩/250×30%)×100=总成绩(按百分制)
⑴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
⑺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的复议: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在学院统计完成后,马上上网公布,如复试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时,可在复试结果公布三个工作日内向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提出投诉、申诉
第二组:免疫学 微生物学 细胞生物学(基础四楼会议室)
第三组:药理学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遗传学(药理学系会议室)
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副教授或教授组成,组长由复试小组成员选举产生。要求每个复试小组要有秘书1名,复试时复试小组成员全部在场时方可进行复试,成绩有效,有一人不在场或临时离开复试现场均不能进行复试工作。复试表中录取类别由学院工作小组统一填写。
⑴3月22日—24日制订、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公布复试名单
⑶3月30日考生复试,8:30-9:00外语听力测试,9:00-11:00专业能力测试(笔试),地点:基础2楼报告厅。13:00面试
⑷3月31日—4月7日校内、外调剂,复试成绩统计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