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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求恩医学院2008-2009学年度评奖评优工作评选细则

作者: 时间:2009-08-13 点击数:

根据《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度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学校《吉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校研院字[2005]9号)、《吉林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校研院字[2005]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白求恩医学院特制定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选内容:评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评选范围:2007年、2008年入学的非在职研究生

三、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

组长:李一雷、费淑波

成员:陈野、黄梅、马玲

四、评选具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如下: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2、具有爱国主义思想和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5、一等优秀奖学金,要求在上一学年中,博士研究生须有二篇以上,硕士研究生须有一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全国核心学术刊物或国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二等优秀奖学金,要求在上一学年中,博士研究生须有一篇以上,硕士研究生须有学术论文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参加科研项目、课题研究。

6、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二)授予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2、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秀,学术成果突出,社会实践成绩显著。

5、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6、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

(三) 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除基本符合优秀研究生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工作成绩突出。

2、热心为研究生服务,办事公正、公平;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反映研究生正当要求。

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申报情况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

白求恩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09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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