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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专家聘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6-23 点击数:

各学系、中心:

现转发实验室与设备处下发的《关于开展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专家聘任工作的通知》,请符合要求的人员积极申报。所有申报人员,均须填写《吉林大学实验技术(或仪器设备)专家登记表》,并于2014年6月26日下班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报到基础四楼教务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inghf@jlu.edu.cn

基础教务办

2014年6月23日

关于开展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专家聘任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与业务专长,进一步提升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水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研究决定,建立学校实验技术专家库和仪器设备专家库,并开展专家聘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实验技术专家库成员,主要承担或参与学校实验室管理评估、实验技术立项与成果评审、实验室安全评估、实验室建设项目评审等工作。仪器设备专家库成员,主要承担或参与学校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论证、贵重仪器设备验收、仪器设备维修鉴定、仪器设备报废报损鉴定等工作。

二、专家人选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达不到要求但有突出专业特长的,也可推荐或申报。

三、专家人选采取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符合条件和要求的给予聘任。教育部、省市等上级部门相关专家库成员,可直接聘任;已参与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将给予优先考虑。

四、实验技术专家和仪器设备专家,将会在学校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请各单位给予重视并积极推荐,同时欢迎相关领域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申报。

五、所有申报人员,均须填写《吉林大学实验技术(或仪器设备)专家登记表》,并于2014年6月29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报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综合管理科。请各单位在推荐及签署意见时,认真核实推荐或申报人员职称、学历、从事工作等信息。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综合管理科办公地点:南湖校区办公楼404室,联系人:张瑒,联系电话:85152053,电子邮箱:zhangyang222@jlu.edu.cn。

附件:

吉林大学实验技术(或仪器设备)专家登记表.xls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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