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自然科学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6月1日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6月5日公布实施校发[(2009)161号]。根据该办法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将修订后的签订自然科学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合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与专利相关的技术合同的签订和管理由科技处专利与成果转化办公室专利部负责。其它技术合同的签订和管理由科技处专利与成果转化办公室信息部负责。未经学校书面授权,校内单位不得私自签订科研合同。
2.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的审查采取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学校科学技术处两级审查制。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主要审查合同中的相关技术内容,并就合同签订的可行性提出意见。学校科学技术处根据中层单位意见,就合同签订的有效性和风险等方面进行审查评估。
3.为规避合同风险,技术合同在签订前必须事先履行两级审查程序,并填写《技术合同审批表》,否则不得在合同文本上签章。
信息部办公地点:行政楼723房间, 联系电话:85167459
专利部办公地点:行政楼808房间, 联系电话:85168265
1.技术合同审批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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