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2009年起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试行)(实施方案见附件1)。根据教育部及基金委相关通知要求,为做好2010年度该项目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人应为当年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外国非华裔优秀青年学者,曾在知名大学、研究机构从事过3年以上基础研究工作或具有博士后研究的经历。
2.推荐人选需紧密结合重点学科、重点科研基地、重大科技计划项目,985高校的推荐人选需紧密结合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和985工程创新平台。重点推荐美欧日俄等著名大学、研究机构的现职青年学者。
1.申报高校应为申请人指定联络人,负责向外国青年学者提供政策咨询,科研合作,并协助进行基金项目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依托单位应当为申请人提供研究项目实施期间的生活待遇以及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并与申请人签订协议书。协议中必须包括来华期限、生活费用保障、工作条件保障以及知识产权处理等方面的约定。其中,协议中的来华期限必须涵盖本基金申请项目的执行期限。
2.提交材料包括英文申请书(附件2)和推荐意见表(附件3)各1式3份,申请人和依托单位的协议书1份。
以上材料请于2009年11月27日前报送科技处基础研究与国际合作办公室。
教育部科技司将组织专家遴选并限额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推荐。推荐工作
完成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推荐情况组织下一步申报工作。
校内联系人:朱 峰 池 颖 电话:85167419
院内联系人:孔德霞 王佳玲 电话:85619183
2.Research Fund for International Young Scientists Application Form(for recommendation)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推荐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