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确保专利补贴工作顺利进行,请及时备案专利相关文件材料,具体通知如下:
一、备案材料
1、专利申请备案
(1)受理通知书;
(2)代理费、申请费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
(3)《专利文件备案信息表》(电子件)。
2、授权专利备案
(1)授权通知书(原件);
(2)专利证书(原件);
(3)代理费、登记费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备案要求
1、本次备案的范围是2009年9月30日以后提出专利申请或者取得专利授权的专利相关文件材料。
2、专利负责人在备案上述文件的同时,应填写《专利文件备案信息表》,并提供用于划拔专利补贴的科研经费卡号;
3、委托长春吉大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代理并由公司统一备案的,请在《专利文件备案信息表》中注明。
4、专利的授权通知书原件、代理费及登记费发票复印件是办理长春市专利扶持费的必备材料,如不能提供,学校将无法对相关专利进行补贴。
5、专利证书是证明学校取得专利权的法律文件,由学校统一保管,借阅使用,专人管理,按期归还。
6、请课题组于4月20日前完成相关文件备案,并将填写好的《专利文件备案信息表》发送至ZLGL@jlu.edu.cn邮箱,4月20之后取得的相关文件应在文件收到后一个月内进行备案。
联 系 人:冯丹纯
办公地点:南区行政楼808室
电 话:85168265
附件:《专利文件备案信息表》详见校内通知
科技处
二0一0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