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科技厅发布了《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10年度项目指南,现将项目申请指南转发给你们。请各位教师及实验室积极申报。具体事宜如下:
1.所有计划项目的第一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只设1人,第2、3名为主要参加人。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申请承担项目的在职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整年(即从申报当年算起至退休应有不少于3年的在岗时间)。
3.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内只允许申报1次1项,且同期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在研项目数不超过2项、同一计划类别的在研项目数不超过1项。
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填报并上传;或直接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jlkjxm.com)进行填报并上传。(详见附件7,教师可自行注册,申报单位统一为:吉林大学)
(2)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19日,其它项目截止时间是2010年4月27日。
3.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所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中外合作协议书、技术标准、产品检测(验)报告、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咨询报告、产品用户定性、定量使用意见(报告)等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2年之内有效计。
1.同一单位不能将研究开发内容相同或相近(含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同时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
2.有应结未结、强制中止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或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
3.研究成果产权归属不明确的,涉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不得申报。
4.凡不符合指南要求的申报,视为无效申报;故意违规申报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5.鼓励高校、研究院所与省内企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项目需附正式完整的合作协议(包括合作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职责、经费投入等)。
6.优先支持新认定的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和吉林省创新型企业所开展的自主创新活动及所申报的项目。
7.优先支持列入“双百”工程(“培养和引进百名中青年科技创新带头人”和“培育百户科技型创新企业”)培育对象申报的项目。
8.按照科技厅要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实施限项申请,学校限额总数为去年批准项目数的二倍加重点实验室的数量扣除拖期结题的项目数。(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9.请有意申报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实验室(需符合吉林省重点实验室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在2010年4月14日前,以电话的方式与院科研办取得联系。
1.科技引导计划(应用基础研究、青年科研基金、国际科技合作、自然科学基金计划、软科学研究)
联系人:基础研究与国际合作办公室(行政楼720室)朱峰 温庆波
电话:85167419 电子邮件:kjcjck@jlu.edu.cn
联系人:高新技术与产业化办公室(行政楼721室) 余丹 王宏亮
电话:85167489 电子邮件:kjcgxk@jlu.edu.cn
联系人:科技机构管理办公室(行政楼705室)于敬鹏 温庆波
电话:85167024 电子邮件:kjcjdb@jlu.edu.cn
1.吉林省科技厅网址:http://kjt.jl.gov.cn/。
2.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址:http://www.jlkjxm.com/。
3.通信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22号,邮编:130041。
4.综合业务咨询电话:0431-88975536(发展计划处)。
15104481035、15104481036、15104481037、1510448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