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中华医学科技奖评审工作,经研究决定今年对中华医学科技奖评审专家进行调整和补充,重新聘任中华医学科技奖评审委员。具体要求如下:
1.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院士除外),身体健康;
2.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科学作风,认真严谨,秉公办事,不徇私情,热心科学技术奖励事业;
3.从事专业应是重点学科或重点专业,或是国际、国内领先水平或是先进水平;
4.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较宽知识面和较高专业知识水平,熟悉从事专业领域的国内外发展趋势和状况,熟悉有关法规与政策。
被推荐专家每人填写《第三届中华医学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一式一份,本人须同意并签名, 并加盖所在基层单位公章。请有意申报的教师于2010年6月24日前将《第三届中华医学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原件(双面打印)送到院科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