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项目中期检查“科技计划项目自检报告表”,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获得专利、论文、推广应用、产值利税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对科技立项及管理的建议。(附件2:Ⅰ科技计划项目自检报告表)
2、已鉴定验收的项目除提交“科技计划项目自检报告表”( 附件2:Ⅰ科技计划项目自检报告表)外,还需提交鉴定验收项目成果应用情况表(附件2:Ⅱ已鉴定验收项目成果应用情况表)
3、拖期项目除提交“科技计划项目自检报告表”( 附件2:Ⅰ科技计划项目自检报告表)外,还需写明存在的问题、拖期原因、计划鉴定验收时间安排、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等。
以上材料请于2010年10月08日上午11:00点前报送院科研办公室,需提交纸件(需盖章)一份及电子版。
校内联系人:陈 磊 韩 阳 联系电话:0431-85168106
院内联系人:孔德霞 王佳玲 联系电话:0431-85619183
2.Ⅰ科技计划项目自检报告表;Ⅱ已鉴定验收项目成果应用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