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吉林大学专利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 )是学校加强专利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科技处在了解学校专利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和发展方向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并征求了校内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完成了“办法”的起草工作。
本“办法”对学校专利管理的基本体制、权属、基本工作程序、鼓励发明创造及实施转化的措施以及专利转化收益的分配比例等重要内容作出了规定,并编写了制定说明(附件2),为使本办法更加科学和完善,现就该办法在校内广泛征求意见。
校内专利负责人、发明人可以通过邮件方式对本“办法”提出建议或修改意见,校内中层单位提出建议或修改意见的请同时形成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交至科技处专利与成果转化办公室专利部。建议和意见的信息反馈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3日,科技处将汇总反馈意见和建议,作为对本办法进一步修改和最终制定的参考依据。
附件1:《吉林大学专利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吉林大学专利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制定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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