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2011年度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该资助将对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通过PCT并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受理局向国外申请专利时发生的有关费用给予资助,申请本项资助相关专利的国际检索报告为必备技术支撑材料,尚未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检索报告的,应办理好出具检索报告的申请与缴费手续。
本次资助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时间要求紧急,相关专利负责人应于2011年7月11日下班前提交材料(含电子版),请有PCT申请的专利负责人与相应代理机构联系(相关费用材料均需加盖代理机构公章),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有关申报的具体要求和检索报告的办理手续详见科技厅通知(附件1)及申报书(附件2)。
联系电话:85168265 13019128671
1、科技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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