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教技司[2011]162号)要求,今年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依照《“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规定,现将教育部创新团队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的教育部创新团队须符合《“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附件1)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推荐的团队带头人是两院院士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其他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3.担任高校校级领导职务的专家一般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4.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团队不再申报本计划。
按照如下11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化学化工、农业、能源、信息、生命、资源、环境、材料、先进制造、管理。
因实行教育部限额推荐,拟申报的团队请在7月5日前与科技处电话确认。
请于7月7日下午四点将申请材料纸质文件一份及电子版送交科技处基础研究办公室。校内筛选办法及评审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1.学校确定推荐的创新团队将通知团队准备申请材料。请按照《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附件2)的要求填写,推荐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80个页码。
2.各高校以公函的形式统一申报,不受理其他组织或个人申报。
3.教育部通知同时在科技司网站www.dost.moe.edu.cn上公布,附件1、2可在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附件:1. “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