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发明专利种子基金立项项目经费卡已制作完毕(附件1),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到科技处专利与成果转化办公室专利部领取经费卡。
1、专利负责人应在收到专利证书后半个月内完成相关备案及立项申报工作,备案材料包括: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原件)、专利证书(原件)、登记费及专利代理费发票(复印件)。由长春吉大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备案上述材料的,请在申报书中备案情况栏内注明。
2、因教育部对种子基金项目要求填报的信息增加,故申报项目请使用新的《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中包括应用行业及学科的代码表,请参考并对照填写。申报时,应将电子版发送至ZLGL@jlu.edu.cn邮箱,同时打印并提交签字盖章的纸制《申报书》1份。
3、第三批资助项目及已申报的第四批项目,请按新的《申报书》补充提交电子版,并在邮件主题上注明为“补充提交种子基金申报书”,并注明批次。
1、《2010年第三批发明专利种子基金立项项目公布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2010年第三批发明专利种子基金立项项目公布表》
《发明专利种子基金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