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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吉林省科技厅《2012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一)》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9-30 点击数:

各位教师:

近日,吉林省科技厅发布了《2012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一)》,现将其转发给你们。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材料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件申报并行方式。

1.网上申报

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填报并上传;或直接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jlkjxm.com)进 行填报并上传。(教师可自行注册,申报单位统一为:吉林大学)

2.纸件申报

(1)申报须按要求填写指定格式的《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2011年9月1日新版,旧版无效)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各类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及其他材料规定格式,请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或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下载;

(2)报送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10份及电子版送至院科研办公室;

(3)如需签署合作协议,请于装订前到相关办公室审核盖章;

(4)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2日。

(二)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或协作(合作)单位为企业的,项目申报附件材料必须包含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10年度或2011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

2.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所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中外合作协议书、技术标准、产品检测(验)报告、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咨询报告、产品用户定性、定量使用意见(报告)等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2年之内有效计。

3.所有项目的计划执行周期为3整年,从项目申报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课题所申请财政经费按规定做好预算。

(三)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的有关规定

1.所有计划项目的第一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只设1人,第二、三名为主要参加人。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申请承担项目的在职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整年(即从申报当年算起至退休应有不少于3年的在岗时间)。

3.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特殊规定除外),并且同一年度内只允许申报1次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已有1项在研的省科技计划项目,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同一计划类别的省科技计划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已有2项或以上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

(四)院内联系人:孔德霞 王佳玲

校内联系人:

1、科技引导计划(应用基础研究,国际科技合作、软科学研究,地方科技引导);

科技创新人才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及优秀团队,青年基金);

吉林省自然科学基金。

朱峰 温庆波 85167419

2、科技支撑计划

余丹 王宏亮 85167489

(五)科技厅联系方式

1.吉林省科技厅网址:http://kjt.jl.gov.cn/

2.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址:http://www.jlkjxm.com/

3.通信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22号,邮编:130041

4.综合业务咨询电话:0431-88975536(发展计划处)

5.网上申报操作咨询电话:

15104481035、15104481036、15104481037、15104481038

附件:

1. 2012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一)点击下载.doc

白求恩医学院科研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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