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 2009年9月以后入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报条件
在站期间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奖:
1.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1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或承担1项到款经费达到30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
2.自然科学类博士后以吉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博士后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篇被SCI或EI收录论文或美国MEDLIDE医学检索论文。
社会科学类博士后以吉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博士后为第一作者发表1篇被C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
3.以博士后为第一完成人、吉林大学为专利权所有人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
4.以吉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博士后为第一署名提交被政府采纳的咨询报告(文科C类以上)1份。
三、申报办法
1. 申报材料包括:《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奖评选申请表》(见附件)和附属证明材料。附属证明材料内容包括:项目批准立项通知或结项证书复印件;论文所发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和论文正文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政府咨询报告采纳证明复印件。
2.《申请表》纸质一式七份,电子版一份。附属证明材料纸质一式一份。分别以A4复印纸印制,左侧装订。
3.申报材料由博士后本人填写并报送所在流动站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对申报博士后进行资格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并统一报送吉林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申报者请将材料于9月28日下班前交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研究生办公室
201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