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省现代中药及生物制药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工作,根据科技厅统一部署,决定对2004-2010年列入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和总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清理项目为2004年-2010年列入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由科技厅医药办负责组织管理的现代中药及生物制药领域项目,除已鉴定验收项目外均需提交项目清理总结报告(见附件1)。
二、清理方式。对已鉴定验收的完成项目,提交完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对于规定期限或拖期但可鉴定验收项目,请承担单位提出鉴定计划,按要求准备鉴定材料(见附件3)并在近期内组织鉴定;对于拖期但已完成合同规定内容的项目,由于技术、市场等变化,已无鉴定验收意义的,根据项目单位申请,可提交项目总结报告,以结题形式处理;对于拖期但不能结题的项目,请项目承担单位提出处理意见;2005年以前立项至今尚未鉴定验收的项目,可在年底前进行鉴定验收,否则一律按“中止”“撤销”处理(见附件4),并按有关文件规定惩戒。
以上材料请各位老师于2011年11月1日前报送院科研办,需提交纸件两份及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