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科技厅发布了《2012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二)》(“双十”工程、科技支撑计划-重大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计划、科技条件与平台建设计划),现将其转发给你们。具体事宜如下:
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jlkjxm.com)进行填报并上传。(教师可自行注册,申报单位统一为:吉林大学)
(1)按要求填写指定格式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各类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详见附件或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下载;
(3)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一式十份(特殊规定除外)、项目预算书一式一份、项目申请书电子版、项目预算书电子版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
(4)如需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请于装订前到相关办公室审核盖章;
1.科技条件与平台建设计划-科技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限我校申报2项。
2.“双十”工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主体为企业。
3.协作(合作)单位为企业的,项目申报附件材料必须包含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10年度或2011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
4.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所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中外合作协议书、技术标准、产品检测(验)报告、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咨询报告、产品用户定性、定量使用意见(报告)等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2年之内有效计。
5.所有项目的计划执行周期为3整年,从项目申报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课题所申请财政经费按规定做好预算。
1、所有计划项目的第一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只设1人,第二、三名为主要参加人。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申请承担项目的在职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整年(即从申报当年算起至退休应有不少于3年的在岗时间)。
3、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特殊规定除外),并且同一年度内只允许申报1次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已有1项在研的省科技计划项目,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同一计划类别的省科技计划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已有2项或以上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
1. “双十”工程、科技支撑计划-重大专项、科技成果转化
联系人:高新技术与产业化办公室(行政楼722室)余丹 王宏亮
联系人:科技机构管理办公室(行政楼720室)苏明 温庆波
1、吉林省科技厅网址:http://kjt.jl.gov.cn/。
2、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址:http://www.jlkjxm.com/。
3、通信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22号,邮编:130041。
4、综合业务咨询电话:0431-88975536(发展计划处)。
15104481035、15104481036、15104481037、1510448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