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医药产业发展推进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发布2012年吉林省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现将项目申请指南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报。具体事宜如下:
重点支持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医药大品种开展技术提升与二次开发。
重点支持专利到期化学药物大品种开发;医药中间体产业化开发;新化合物与化学创新药物开发。
择优支持医疗仪器和器械产品产业化开发;国外先进大型医疗仪器和器械产品的国产化开发。
重点扶持投资3000万元以上在建重大医药产业化项目的技术提升与优化;2011年以来通过域外招商引资、省内医药企业兼并重组所实施的重大产业化项目的技术提升与产品开发。
(五)以人参等为基源的新药、精深加工产品及保健食品的产业化开发
重点支持成熟度较高,以人参、五味子等我省主要药用植物为基源的新药、精深加工产品、以及高端特色保健食品的产业化开发;以梅花鹿为基源的新药研究与产业化综合开发。
3、申报主体。高等学校只能以产学研联合体形式申报第(二)化学药创新与开发、(五)以人参等为基源的新药、精深加工产品及保健食品的产业化开发领域项目。其中,第(二)领域的新化合物和化学创新药物项目要有授权专利。
1.申报材料包括,《吉林省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一式10份(附电子版),《项目经费预算书》一份(附申报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纸质文件),《项目汇总表》(电子版),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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