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1年度劳动保护用品和营养保健津贴的发放工作,我们将对2011年度享受劳保用品、享受营养保健津贴的工作人员(即:在研究生基础教学和本(专)科生教学工作中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的人员)进行核定。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发放标准和依据为吉林大学校发[2001] 270号文件《关于印发〈吉林大学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通知》。
2、上报本单位2011年度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行政办公人员不在此列)名单,并填写“2011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人员统计表”(附表1)。同时提供与上一年(2010年)相比有变化的人员名单,并附以说明。
3、对新增加人员,要填写“2011年度新增享受劳动保护用品人员统计表”(附表2),并附申请报告。
1、发放标准和依据为吉林大学校发[2001] 269号文件《关于印发〈吉林大学从事有害健康工作人员营养保健的规定〉的通知》。
2、上报本单位2011年度从事有害健康工作人员名单,并填写“2011年度发放营养保健津贴人员统计表”(附表3)。同时提供与上一年(2010年)相比有变化的人员名单,并附以说明。
3、对新增加人员,要填写“2011年度新增享受营养保健津贴人员统计表”(附表4),并附申请报告。
2、统计表需有经办人、科室主任签字。请各单位于2012年3月20日前将本单位材料报送学院办公室(基础楼2楼工会办公室)王松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wangsong@jlu.edu.cn。
3、各单位需将拟报送的“统计表”在本单位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并将争议问题妥善处理后报送。
附表2:2011年度新增享受劳动保护用品人员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