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技司便[2012]4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申报2012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建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研制专项由国家基金委负责管理,2012年项目申请分为部门推荐和自由申请两种方式。其中,经费需求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采取自由申请方式,直接向基金委申请(具体要求见科技处3月1日校内通知——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2012年度项目指南的通知);经费需求在1000万元至1亿元的项目由教育部负责推荐。
2.该专项重点支持对于促进科学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和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集成创新,以及用于发现新现象、揭示新规律、验证新原理、获取新数据的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不支持测试类和平台类研制项目。
1.此次推荐只面向教育部直属高校,每校限项不超过2项(经费需求在1000万元至1亿元的项目)。教育部科技司将在各校推荐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到基金委。
2.教育部要求做好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基金委)和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科技部)的分类工作,不得重复申报。
1.请申请人撰写《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立项建议书》,建议书电子表格可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页(www.nsfc.gov.cn)的“下载中心”下载,同时填报附件《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专项立项建议清单》。
2.拟申请上述项目(经费需求在1000万元至1亿元的项目),于3月5日11:00前电话通知学院科研办公室;经学校组织答辩遴选后,于3月10日提交正式材料,项目建议书一式五份(均为原件)及电子版提交科技处基础研究与国际合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院内联系人:孔德霞 王佳玲联系电话:85619183
校内联系人:朱峰 温庆波 联系电话:85167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