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吉林省科技厅关于征集科技惠民计划先进科技成果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征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对于征集到的科技成果,经筛选评估后编入《目录指南》。《目录指南》将在科技部网站公开发布,作为科技惠民计划申报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的技术指南和备选成果平台。
(一)方向性。推荐科技成果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发展方向;满足科技惠民计划支持范围及重点;
(二)先进性。推荐科技成果应在技术性能、运用操作、经济性等方面,与国内同类技术相比具有先进性;
(三)成熟性。推荐科技成果应基本具备转化和产业化条件,有工程实例检验的优先录用。知识产权权属明确,技术知识产权持有者同意推广。
1.院内受理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0日8:30-11:30;
2.报送材料包括,《科技成果推荐表》一式三份,相关证明材料、检测报告和用户意见等复印件,及《技成果推荐表》、《推荐科技成果汇总表》电子版;
院内联系人:孔德霞 王佳玲 电话:85619183
校内联系人:余 丹 王宏亮 电话:85167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