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掌握专业教师的需求情况,做好2013年的专业教师补充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科室要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等实际工作需要,结合科室的编制、岗位情况,提出2013年的专业教师需求计划。
二、专业教师的学历条件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且初始学历为部属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进一步提高补充人员的学历层次,优化学缘结构。把“中外联合培养博士”和“出国攻读博士学位”获得者作为新聘专业教师的主要选择群体。
三、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今后要逐步加大选留博士后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力度。
四、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填报《2013年专业教师需求计划表》,经科室领导签字后,于2012年10月26日之前送交学院人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