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已开始,拟由吉林省科技厅推荐的项目,可以根据《关于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国家科学技术奖实行由下向上逐级推荐,不接受个人申报。
1、省内曾获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每人每年可推荐1项本人所熟悉学科或专业领域内的项目;
2、省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每年可推荐1项本人所熟悉学科或专业领域内的项目。
推荐的项目由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
推荐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对吉林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科技管理人员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管理等组织。
(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2、曾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推荐范围仅限于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
国家自然科学奖所列代表性论文专著需在2010年1月31日前发表(出版)。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整体技术需在2010年1月31日前应用。
2012年度经评定未授奖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技术进步奖候选人、候选单位,如果再次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推荐,须隔一年进行。
请有意申报教师于2012年11月23日11:00前将推荐书(一份)报送至院科研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校内联系人:丁彬钊 张丽华 联系电话:0431-85168105
1、申报项目另需准备15分钟多媒体材料,准备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