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组织编写了《一级学科简介》(以下简称《简介》)和各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为保证《简介》和《基本要求》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对《简介》和《基本要求》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对一级学科简介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的通知》精神,组织做好对一级学科简介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征求意见工作。
各单位负责的学科见附件。生命科学学院除负责“生物学”一级学科外,还应负责“生物工程”和“生态学”一级学科;白求恩医学院除负责“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外还应负责“特种医学”和“医学技术”一级学科。
各一级学科的《简介》和《基本要求》征求意见工作由该一级学科的负责单位组织进行,一级学科的负责单位应采取适当方式,组织本一级学科的相关培养单位同行专家认真研究,按照编写目的和编写要求,从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总体情况和学科发展的实际出发,结合本单位研究生教育实际,全面征求意见并逐一提出修改意见,形成本一级学科《简介》和《基本要求》的修改花脸稿。
请各培养单位于11月15日之前,将本单位一级学科修改花脸稿和修改意见报学位办公室,请不要修改原一级学科简介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的文件名。
学位办公室
2011年11月7日
附:一级学科简介征求意见20121108102305373.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