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2年度学校劳动保护用品和营养保健津贴的发放工作,拟对2012年度享受劳动保护用品和营养保健津贴的工作人员进行核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科室在上一年度享受劳动保护用品和营养保健津贴名单的基础上,核对本单位2012年度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行政办公人员不在此列)名单以及2012年度从事有害健康工作人员名单,并分别填写“2012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人员统计表”(附件1)和“2012年度发放营养保健津贴人员统计表”(附件2)。
2.较上一年度有人员变化的,需提供名单,并附相应报告,阐明理由。对新增加人员,要填写相应的统计表,即“2012年度新增享受劳动保护用品人员统计表”或“2012年度新增享受营养保健津贴人员统计表”(附件3、附件4)。
5.劳动保护用品和营养保健津贴涉及相关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报送名单的准确真实。学院汇总后将拟报送的名单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