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吉林省科技厅推荐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申报工作已开始,根据《吉林省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国家科学技术奖实行由下向上逐级推荐,不接受个人申报。
⑴省内曾获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每人每年可推荐1项本人所熟悉学科或专业领域内的项目;
⑵省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每年可推荐1项本人所熟悉学科或专业领域内的项目。
推荐的项目由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
推荐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对吉林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科技管理人员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管理等组织。
3、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推荐范围仅限于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
推荐范围仅限于工人、农民身份完成的科技创新类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奖所列代表性论文专著需在2011年1月31日前发表(出版)。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整体技术需在2011年1月31日前应用。
请于2013年11月25日11:00前将推荐书(一份)报送至院科研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2、请准备15分钟多媒体材料,准备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