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文件(国科奖字[2014]46号)要求,为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引导社会力量和地方政府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财政部、科技部于2011年7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1]289号〉。中央财政设立了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主要用于支持转化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支持方式包括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贷款风险补偿和绩效奖励等。根据该办法规定,科技部、财政部建立了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以下简称转化项目库〕。科技奖励项目是经严格评审、从众多科技成果中脱颖而出的杰出代表,是转化项目库项目信息的重要来源之一,决定开展“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一科技奖励项目库”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11 - 2013年度,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不包括创新团队、科普项目)、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自然科学奖(限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且仅限于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通用项目。
2. 2011 - 2013年度,获省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含二等)项目(不包括基础研究、人物、科普、软科学项目等);且仅限于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通用项目。省级科技奖励范围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设立的科技奖励。
3.其他年度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奖励项目,如有转化产业化需求和较强的市场前景,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报送。
符合规定范围和条件的国家科技奖励项目基本信息,已由国家奖励办直接提取进入转化项目库,其他信息需在线补充(填报内容参见附件1)。请项目组按时间要求完成在线核实填报(用户名和密码已通知)。
请各单位报送符合规定范围和条件省级科技奖励项目目录(详见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1月12日前送至学校科技处(720-2室),电子版发送kjccgb@jlu.edu.cn。
经项目查重后,通过电子邮件下发账户和密码,按时间要求通知在线核实填报(填报内容参见附件1)。
(1)应坚持从转化需求出发,釆取自愿填报原则。已通过其他渠道填报的,不重复填报。
(2)要确保项目无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后再进行填报(奖励项目的授奖证书不是确定科技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3)科技奖励项目库的项目信息应为可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不含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
在浏览器网址栏键入:http://www.nstad.cn/,进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网站。点击“核实填报”按钮,输入账户和密码,进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核实与填报系统”。详细操作流程可参见《成果填报常见问题解答与操作说明一“5.信息核实的流程是什么?”》(网址为:http://www.nstad.cn/Questions.aspx)。
请项目组在线打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成果确认单”并加盖学校公章后(确认单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如页数较多,可在第一页盖章后再在其他页上加盖骑缝章),邮寄至“国家科技成果网”项目组,再由“国家科技成果网”项目组负责汇交至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1)国家科技奖励项目11月17日开始,截止至12月10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成果确认单”应在截止日前寄出。
(2)省级科技奖励项目12月11日开始,截止至12月31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成果确认单”应在截止日前寄出。
联系电话:010-64413470、64444088-610
电子邮箱:zhaoll@cncic.cn,wucc@cnci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安定路33号化信大厦8座400室,邮编100029
4.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科技成果管理处(负责政策咨询、宏观管理)
联系人:王谋勇联系电话:010 - 68598043
5.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提供在线填报信息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 - 58882695、58882533
电子邮箱:kjcgtrans@istic.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