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关于印发2015年卫生计生科研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其转发给大家,请各位老师按照通知要求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应根据申报课题的类别选择适当的课题,并填写相应申请书(详见通知附件),每人限报一项。申请书一式4份(册),填写内容要简明扼要,关键技术、指标、进度等应具体、明确,填写注意事项及装订要求详见申请书。在填写课题申请书(合同书)前,请先阅读《吉林省卫生计生科研课题合同》的具体内容(申请书倒数第二、三页)。
(二)各单位进行审查,填写审核意见后,在申请书第六项经费预算课题依托单位负责人处签字,第九项审查意见(一)(二)项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对申报课题进行书面审查后,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确定立项课题。本次课题申报初审工作将采用现场集中审查形式,不合格的课题,不再进行补正。
1、限项申报项目:(含科技计划课题、青年科技课题、适宜技术推广课题、软科学课题、自筹经费课题):
2、其他项目:(含重点实验室单元、重点专科、省卫生系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对象)
1、申请课题经费预算应合理,总预算超出省财政专项资助部分,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应在申请书中做出自筹承诺,签署自筹经费承诺书。以上所有课题如有自筹经费,需自筹经费承诺书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除适宜技术推广课题外,其余申报项目均应经吉林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查新检索(长春市建政路971号,电话0431-889 00046),并出具查新报告。
(1)限项申报项目:查新报告可在项目通过学部评审后提交。
3、青年项目要求附学位证复印件,与佐证材料一同装订。
4、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涉及生命科学和医学伦理问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涉及实验动物的,需提供省科技厅出具的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许可证。
5、目前有卫生厅未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不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次申报。
6、盲审材料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学院将对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7、学院需组织专家对限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请各位申请人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提交各项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医学部只接受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1、限项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3日12:00前,查新报告补全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12:00前。
2、其他项目: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12:00前,上交时必须附查新报告。
附件.zip
8.吉林省卫生厅2015年卫生计生科研课题自筹经费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