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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吉林大学2015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4-30 点击数:

校党发[2015]14号校内各单位:

《吉林大学2015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经2015年4月16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第124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吉林大学2015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

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

2014年4月28日

附件:

吉林大学2015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

2015年,吉林大学反腐倡廉建设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纪委五次全会和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学校依法治校、综合改革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1.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学校党委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担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学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定期组织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工作落实并听取落实情况汇报。组织人事部门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之中;宣传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强化舆论引导;教学、科研、财务、招生、资产、后勤、基建、招标、采购等业务管理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要求融入具体工作,加强监督管理,防范廉政风险。各基层党委按照学校党委部署安排,落实主体责任,细化责任分工,传导压力,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组织校内各单位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和开展检查考核。

2.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制定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培训计划,开展“学党章、讲规矩、守纪律”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把党的纪律融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校事业改革发展之中。加强管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做到“四个服从”。健全党纪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把守纪律贯彻到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课堂教学纪律,严肃处理散布反动言论、编写制作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或从事非法活动的人员。

3.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制定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师生员工制度以及党员干部建立基层联系点(联系人)、开展调查研究、与师生员工谈心、征求师生员工意见等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的“六条禁令”和高校师德“红七条”,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大对违反师德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吉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吉林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制定《吉林大学公务车改革方案》以及公务用房、出国(境)管理实施细则。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行为,重点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参加谢师宴、升学宴等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公款吃喝、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4.严格纪律审查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问题线索主动发现和及时查处机制,通过信访举报、日常检查、专项治理、内部审计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严格规范举报线索管理和审查,问题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分层督办”。出台《信访举报件处理办法》《纪检监察函询制度》《纪检监察约谈制度》,落实重大案件“一案五报告”制度。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坚持并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利用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失职渎职的,进行严肃查处问责。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的、问题反复出现的单位和部门,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

5.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探索实施校内巡视,整合监督力量,加强对各中层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巡视监督。加强对干部的监管,开展干部档案排查清理工作。加强对自主招生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特殊类型招生监管措施,实行招生“零点招”承诺制,深化招生“阳光工程”。强化经费监管,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建立财务及经费使用分层审批制度和流程,继续开展“小金库”治理等专项财务检查。落实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保证科研经费合理支出。加强科研信用管理,逐步建立科研信用记录和科研诚信档案,设立“科研信用黑名单”,建立约谈警示机制。集中治理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实行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和资产管理年度发展报告制度,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借权营生的案件。加强附属医院行风建设,为深化附属医院改革创建良好的前提条件。

6.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吉林大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在全校各中层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决策和执行的廉政风险评估,重点加强对重大决策和制度机制、规范性文件的廉政风险评估,防范决策风险,减少决策失误。

7.深入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健全分层分类施教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在廉政文化建设方面的主体作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人员的警示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制定《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档案管理办法》,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档案。举办“廉政与国家治理”、“吉大廉政论坛”等学术研讨会,设立廉政研究课题,加强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建设。

8.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与《吉林大学章程》相适应的校院两级监督制度体系,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和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内部管理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参与机制,修订《吉林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健全吉林大学理事会(董事会)工作机制。

9.健全和完善监督保障体系。制定学校监察工作办法,整合监督力量,建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集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为一体的监督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学校纪委、基层纪委和基层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落实监督责任。强化行政效能监察,综合利用巡视、检查、抽查等多种监督方式,加强对学校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年度工作要点完成情况、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问责、问效、问廉。发挥校内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探索实施校内民主党派负责人到监察、审计、经费监管等部门挂职、参与监督的工作模式。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组建学生特邀监察员队伍。发挥教代会、学代会等群团组织的民主监督作用,坚持教代会代表巡视制度,科学规划巡视内容。认真落实“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严格执行《吉林大学信息公开办法》,积极推进管理信息公开。建立和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校内各单位依法依规对单位权力事项进行梳理,摸清职权底数,编制职权目录,公开权力信息。

10.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纪检监察部门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职责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在不增加编制、人员、经费的情况下在未设纪检监察组织的基层党委设立基层纪委。各党政职能部门、群团组织、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党支部应进一步明确纪检委员工作职责,保障纪检委员聚焦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指导和监督。注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职业素养和能力水平,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015年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1.组织召开吉林大学2015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总结2014年、部署2015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牵头:党委办公室

协办: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组织召开校院两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专题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廉政会议、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及教育部、省高校纪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牵头:党委宣传部

协办: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3.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监督,在依法治校、深化综合领域改革进程中,贯彻落实高校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有关规定,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内容。

牵头:党委组织部

协办: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

4.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正确引导和有效管理。完善《吉林大学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及课堂教学等活动的管理办法》,加强思想阵地管理。严格执行课堂教学纪律,严肃处理散布反动言论、编写制作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或从事非法活动的人员。

牵头:党委宣传部、社会科学处、教务处、研究生院

协办:监察处、各相关单位

5.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按照《吉林大学中层单位反腐倡廉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要求,从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对各中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全面检查,有效传导压力,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牵头: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协办:校内各单位

6.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吉林大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加强解读和宣讲,在全校各中层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和制度化。

牵头: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协办:校内各单位

7.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健全问题线索主动发现和及时查处机制,完善工作约谈、书面函询、诫勉提醒、监察建议等相关工作制度,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落实“一案五报告”和“一案双查”制度,健全案件剖析制定,用好反面教材,发挥警示和教育作用。

牵头: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协办:校内各单位

8.开展专项巡视督查。探索实施校内巡视,制定《吉林大学2015年巡视工作方案》,对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情况,对招生考试、选人用人、科研经费、学术诚信、财务管理、基建工程、资产管理、招标采购、校办企业等重点领域决策过程及执行情况开展重点巡视,督促抓好问题梳理排查和自纠整改工作,做好接受上级巡视的准备工作。

牵头: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协办:经费监管办公室、审计处、各相关单位

9.加强附属医院监管,强化内部管理机制和行风建设。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做好迎接卫计委大型医院巡查相关准备工作。

牵头:医院管理处、监察处

协办:各附属医院

10.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制定学校监察工作办法,建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组建学生监察员队伍,形成集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为一体的监督保障体系。

牵头: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协办:审计处、校工会、校妇委会、党委统战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及各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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