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重大科技项目研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吉人才组字〔2015〕1号)规定, 2015年度评选产生50个左右重大科技项目研发人才团队,其中,5个左右特别重大的科技项目研发人才团队,45个左右重大科技项目研发人才团队。现就2015年度吉林省重大科技项目研发人才团队支持对象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团队承担的科技项目应与我省产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有望支撑和引领我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能够形成产业发展新优势。
2.团队承担的科技项目主要为应用类、产业化项目,具有较明晰的应用前景,有望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3.团队承担的科技项目一般应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一般需进入中试阶段,有望在成熟落地后达产达效。
4.团队承担的科技项目为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省级重大科技项目,或近5年内获得过省科学技术奖的;人才团队负责人为两院院士、国家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专家、省高级专家、“长白山学者”、省高层次创新创业引进人才等国家和省级高层次人才的,予以重点考虑。
5.鼓励跨单位申报,产学研合作。其中,高校、科研院所申报的人才团队,尽量吸收相关领域企业作为申报参加单位,以承担项目成果产业化相关工作。
1.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团队均可申报,同一人才团队限申报1项。
2.申报人才团队进入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注册并在线填写《2015年度吉林省重大科技项目研发人才团队申报表》,于10月22日16::00前,将申报表、可行性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电子版网上提交,提交后如需修改或单位推荐请电话联系科技处;申报表、可行性报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件(A4尺寸、内容须与电子版一致)订成一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同时需做篇章页),一式两份于10月22日16:00前交行政楼720室,
3.申报表所填研究内容、预期结果及验收指标等应准确、真实。如团队入选,将作为签订任务书、验收鉴定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可行性报告随申报表一同提交,限5000字以内。报告应阐述该重大科技项目的意义背景、关键技术、研究现状与成果,项目产业化已开展情况和下一步计划等。
(1)团队承担科技项目获各级各部门立项支持或奖励的立项任务书、验收证书或奖励证书;
(2)团队承担科技项目过程中所获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及其他成果;
(3)团队科技项目进行样机开发、中试、产品试用等过程中的性能检测(检验)报告、实施情况报告、用户使用证明等;
(4)团队跨单位申报的,须提交申报责任单位确认的申报合作协议(包括合作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职责、经费投入等)。相关证明材料应随申报书报送一份电子版和两份纸质版(A4尺寸,报复印件)。
4.请学院加强组织,整合资源,择优申报。同时所有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并附纸质版《重大科技项目研发人才团队申报汇总表》及电子版,纸质版汇总表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对入选的特别重大科技项目研发人才团队给予每个200万元资金支持;对入选的重大科技项目研发人才团队给予每个1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资金视同省级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入选的科技项目研发人才团队按照《吉林省科技项目研发人才团队协调服务办法》(吉人才组字〔2015〕1号)享受联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