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中医药科研人员上报的《吉林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研究意向书》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吉林省2016年度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指南》,2016年度项目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应根据《吉林省2016年度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中研究方向选择适当的课题填写申报书(见附件2),超出研究方向的课题不予立项。填写内容要简明扼要,关键技术、指标、进度等应具体、明确,填写注意事项及装订要求详见申报书。(《申报指南》和《申报书》等附件可登陆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jltcm.gov.cn下载)。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课题申报工作,填写汇总表后统一上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3、项目需按照1:1比例匹配研究经费,课题负责人需出具自筹经费承诺书(含本人签字,所在二级单位盖章)(附件5);
4、中级职称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时应出具同学科领域专家(高级职称)推荐意见书,(专家签字、所在二级单位盖章)一式一份(附件6)。
5、汇总表(各单位科研秘书提交,加盖本单位章)(附件4);
1、《申报书(合同书)》(附件2)、《申报书(下册)》(附件3),文件夹命名方式:姓名-单位-中医局申报;
2016年1月25日14:00前送至学院科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ahn@jlu.edu.cn。
(一)形式审查:受理申报书的同时对申报人资格、研究方向、重复性等进行形式审查。不合格的课题,不再进行补正处理,予以淘汰。
(二)初审:采用函审、现场集中审查等形式进行,初审合格后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将通知课题组提供查新报告。
(三)复审:采取会议答辩的形式,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确定立项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