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科技局网站上传了《关于发布2016年度长春市“双十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及时上报。具体事宜如下:
1.根据市科技局通知要求,我校可以牵头组织“双十工程”重大科技攻关类项目限额推荐4项。
2.申报高新技术(工业)领域项目应已完成样机、样品开发或已完成小试。申报社会发展领域医药类项目应已获得临床试验批件、诊断及诊断试剂类产品应取得质量检测报告、医疗器械创新产品开发,应已完成产品备案(注册)。
3.需有长春市域内企业作为协作单位,且双方就申报项目签有实质性合作协议(内容包括合作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职责、经费投入等);合作企业应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投入不低于申请科技经费等额的配套资金。
1.院内初评:申报以学院为单位,每个学院限额1项。项目申报人将申报项目材料一式六份(包括项目名称、负责人基本信息、申报前期工作基础、拟解决关键问题、项目实施方案、预期成果、合作单位信息、企业提供的配套资金来源证明等)报送学院,由学院自行安排进行初评,学院评出1项作为推荐项目,并在申报材料封面加盖公章。
2.校内推荐。请各位有意申报的老师于3月23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交到学院科研办公室,学院将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1项报送至学校。
3.网上申报。确认申报资格后,登录“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认真阅读申报系统使用说明,网上填报。经科技处审核,打印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送到科技处高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