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印发《2016年度吉林省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吉发改高技[2016]338号),现将其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2016年度中央预算内资金的项目必须经各地发改委(局)完成审批手续,同时须为已经开始实施,或具备实施条件并于2016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项目新增投资2500万元以上。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并请于4月18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一式11份报送至科技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2.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新技术平台类)、“互联网+”行动计划项目: